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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青年自创网站走歪路 借“付费删帖”敲诈

时间:2012-05-15 19:17:40   作者:   来源:   点击:

先在网上乱爆料,而后向被曝光单位索取“付费删帖”费用。80后青年小张年夜学毕业后自主创业做网站,原本是值得奖饰的事,但走上歪路,最终触犯刑法。日前,延津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小张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惩罚金5000元。

小张年夜学毕业后靠为他人做flash动画、构架局域网、维护网站等业务维持生计。一次偶然的机缘,小张和同行聊天时体会到一个“快速来钱”的渠道——专门首创网站颁发有负面影响的帖子,以此找到被曝光的单位,要求其“付费删帖”,消除影响。小张迅速成立了一个名为“认罪目”的网站,用于揭穿“贪官事件”。2009年底,小张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一题目为“南京某某医院,北京某某医院体细胞治疗乙肝的惊人内幕”的帖子。2010年底,该医院向小张发邮件,要求删除该帖,小张向该医院索要删帖费2000元。该医院未向其支付删帖费。

2010年夏天,小张在其网站上颁发了一题目为“某县某镇党委书记醉驾肇事失落包”的帖子,后该镇工作人员发现该帖后,要求小张将其删除,小张向该工作人员索要删帖费2000元。

2010年冬季,小张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一条“某供电公司选拔干部藏猫儿腻”的帖子。2011年初,该帖子爆料确当事人发现帖子后,先后3次要求小张将该帖删除,小张在明知该帖内容不属实的情况下,索要删帖费2000元,应当事人未向其支付删帖费并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张以不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要挟的手段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年夜,其行为已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小张已经着手实行犯法,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未遂,可以对比既遂犯从轻惩罚。延津县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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