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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3利益链重构博弈局:下载收费背水一战

时间:2012-11-10 20:56:18   作者:   来源:   点击:

这是一次关乎音乐行业未来生存方式的会议。11月8日,恒大董事总经理宋柯、海蝶CEO卢建和华谊兄弟音乐公司董事总经理袁涛三人飞赴香港与三大版权商——华纳、索尼和环球等唱片公司代表开会。

在这次会议上,他们计划着重讨论确定网络音乐MP3收费的“dead-line”最迟时间,收费方式以及网络mp3点击、下载的第三方监控平台、与网站的分成比例等具体问题。

在宋柯等看来,音乐权利人不能接受互联网音乐“免费的午餐”再继续存在下去。“如果不愿意收费,那就别做,我们将不再授权给这些网站——愿意收费的网站多得很!”事实上,宋柯和他的伙伴们所策划的向用户收费的前提正是“所有网站一起收”。因为,有一家不收费,其他家网站就收不成,且肯定会流失用户。

尽管很多人都表示具体的收费最后期限尚在商量之中,但大家对这个期限的预期都在明年年初。网上流传的版本是:将在2012年12月31日推行音乐付费制度,提供码率在320kbps以上高品质音乐。

手机最大音乐客户端多米音乐总裁石建平透露:在下载音乐收费这件事上,行业基本达成了共识,未来会收费,将采用免费+付费的模式,即网上音乐试听仍将是以免费为主,收费主要针对高品质音乐下载等增值服务。用户可以根据自己对音乐的需求选择免费试听或是选择付费。

协商“最后通牒”

宋柯不愿意透露网民必须开始付费的最终时间,因为还需要再和网站们商量,但他的态度十分强硬,因为“这个时间必须有”。此前有音乐圈业内人士透露——不是今年年底就是明年年初。

逼迫网站向用户收费是为了分享更多的版权收益,按照宋柯的设想,分成比例至少5:5。“至少是这个比例!”宋柯强调,“低于40%,这个行业就不会健康发展。苹果上的歌曲版权方可以拿到七成,在日本甚至版权方能够拿到九成,日本运营商只拿一成。”

事实上,宋柯的这个设想只比此前SP时代版权方能够从电信运营商处得到的略高一点点。此前音乐版权方的主要盈利模式是从中国移动等运营商处获得分成:中国移动获得收益的15%,服务方SP和版权方CP各得到42.5%,但是后来SP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这个比例就变成了CP与运营商5:5分成。

现在,版权方正试图在互联网上复制这种模式。按照宋柯等的初步设想,今后在互联网上可以通过“包月”和“下载”两种主要模式、多种套餐,例如包月20元无限畅听,下载则是每首1元。当然,包月费多少可能将由网站方面提出方案。

海蝶CEO卢建个人看法是,最好包月5元无限畅听,因为这是中国移动多年来摸索出来的最适价格。但是宋柯却有点不甘心“如此低廉”,他甚至感觉这对音乐是一种不尊重。因为他小的时候50元生活费中是愿意拿出30元来买磁带的。在宋柯看来,每月20元不过是几根雪糕的价格,对于人们来说根本形不成负担。

音乐版权方们这次是铁了心再也不做“活雷锋”,然而尽管宋柯和海蝶CEO卢建都向本报表示这个收费的决策网站们也都很支持,但一家知名互联网公司内部人士对本报透露,其实互联网公司并不愿意采用这种收费模式。

百度官方给本报的回复是:“对于业界疯传的收费问题,目前我们尚未接到‘年底取消音乐下载’的通知,百度一直致力于为网民提供最佳的用户体验,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事实上,此前百度和腾讯采取的基本上都是“买断+分成”模式,只不过买断的多且价钱很低,分成几乎没有,然而网站确实是获利最多的一方,因此版权方不想再低价出让版权。

本报得到的一份材料中,引用的由中国音像制品协会唱片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唱工委”)编写的数据报告显示,中国音乐付费网络大户是腾讯和百度。腾讯每年大约支出3000万元音乐版权费,而百度则每年支付4000万左右。但是唱工委根据上市公司财报、互联网协会Ranking平台提供的音乐板块流量与总流量占比等等资料和算法,最终得出的网站音乐收入数字却相当惊人:腾讯在线音乐收入应该在4亿到6亿之间,而百度则在1.3亿到5.8亿间。

背水一战

事实上,此次酝酿最终收费并且与各大音乐网站沟通已经有接近一年时间。最初是今年年初“三大”——索尼、环球和华纳发起,成立了一个“One-Stop China”(OSC),当时他们提出的是一个初级设想,与目前的情况几乎完全不同,收费不彻底,可实施性也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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