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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出台 侵权最高拟赔百万元

时间:2012-04-11 18:50:02   作者:   来源:   点击: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出台 多项规定涉及互联网

侵权最高拟赔百万元

随着国内互联网的高速成长,国内数字版权问题畴前几年起头便成为社会存眷的核心之一,此前谷歌数字图书版权案更是闹得沸沸扬扬。日前,国度版权局发布了《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和修改说明,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该草案中涉及当前互联网版权问题,因此引起各方的猛烈讨论。

文/记者 文静

有效阻止数字版权多次转手

中国文字著作协会总干事张洪波暗示,修改草案与现行《著作权法》相比,更具操作性,是在积极回应现实问题,比如规定了版权胶葛调剂制度,就为现实的版权胶葛调剂设立法令依据。

据体会,最近几年网络侵权盗版比较严重,如资源分享网站、电商网站等侵权取得收益很高,而权利人几近无法取得赔偿,依现行法令,法定赔偿50万元底子不克不及撼动侵权盗版企业。张洪波暗示,草案鉴戒《专利法》的规定,将法定赔偿额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这是本次修法的重年夜突破。会对网络侵权盗版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

别的,张洪波指出,在实际中,数字版权多次转手,一本书数字版权被作者、出版社或文化公司同时授予一个运营商,应该只有一个授权是真实有效的,所谓的“一女二嫁”,造成年夜量版权胶葛。草案中的合同挂号、公家可以查询,一定水平上可以避免一女二嫁、重复授权问题。

不过,他在其微博上回应粉丝时暗示,不看好作品挂号,因为目前全国各地作品挂号太乱,挂号是形式审查,对作者有何用?并且年夜部分地区是经营办事性收费,一些处所版权局授权下属版权协会或版权事务所、代办署理机构挂号,解决协会生存问题。没有挂号,很多协会就会苟延残喘。全国也没联网,跨地挂号、重复挂号。

网络提供搜索不对内容审查受争议

对此次修改草案,有网络作家在微博上提出这样的疑问,暗示傍边第六十八条,网络提供搜索的、贮存的、链接的,不对内容审查负责。事实是什么玩意?这是否帮忙网络盗版。盛年夜网络CEO侯小强则回应称,会用一切手段推动改变本条,“没有版权庇护,中国只能是文化小国”。

而张洪波通过微博回应暗示,目前还未听说,但草案对存储、链接、搜索办事提供商法定义务未有任何改变,仍然推行所谓的避风港原则,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暗示强烈不满。并将向版署提出具体建议。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出台 侵权最高拟赔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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