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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男子篡改国歌歌词被处罚(江苏一男子篡改国歌知乎)

发布时间:2021-12-30 22:50:22   作者:贩卖孤独    来源:网友投稿   我要投稿

普通人因为不懂法而犯罪的事情实在太多

2021年,下面这13件事千万别再干了

否则可能要吃牢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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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过“疫区”不报告

公安部提醒:以前这些都不是事儿,2021年属于犯罪了!

公安部提醒:以前这些都不是事儿,2021年属于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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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麻雀、抓蛤蟆

公安部提醒:以前这些都不是事儿,2021年属于犯罪了!

麻雀以前不是“四害”吗?怎么现在打麻雀还犯法?


2019年10月12日,四川西昌市四名农民看到路边树上有很多麻雀,闲来无事就想一饱口福,于是便相约天黑后一起打鸟,被巡逻的警察发现。当场缴获弹弓4把、弹丸若干,麻雀24只,均已死亡。次日,四人被刑事拘留。


近年来,麻雀因数量越来越稀少,已被列入国家林业局《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捕猎20只麻雀以上就涉嫌非法狩猎犯罪了,各位吃货或者贪玩的人可千万不要打小麻雀的主意哦!


除了麻雀,捕猎癞蛤蟆也同样涉嫌犯罪,你没有想到吧。江苏省灌云县葛某因非法狩猎大量蟾蜍被以非法狩猎罪判刑后,近日,收购蟾蜍的刘某等9人也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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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装可怜

2019年7月,微博用户@春秋两不沾- 发视频称被一男子长期骚扰并威胁“奸杀”,报警求助无果,引起网友同情和关注。7月16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发布通报称,女子视频中的相关言辞均为编造。因视频点击量达5000多万次,造成严重恶劣社会影响。目前,该女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胡编乱造装可怜,没有想到会被寻衅滋事罪给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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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楼下扔东西

公安部提醒:以前这些都不是事儿,2021年属于犯罪了!

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屡屡发生,为了遏制此种行为,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前高空抛物只有产生严重后果才能入罪,《意见》出台后不再唯结果论。


2019年8月1日17时许,被告人蒋某因家庭矛盾,将手机、平板电脑、水果刀等物从14楼的高处扔出窗外,砸落在小区公共道路及楼下停放的三辆轿车上。


11月29日,上海闵行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一年。本案为《意见》出台后,上海首例因高空抛物入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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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放贷

公安部提醒:以前这些都不是事儿,2021年属于犯罪了!

近年来被民间裹挟吞噬的群体不断扩大,矛盾隐患日益突出,被逼死的人命和企业不在少数。当年轰动一时的于欢案,其母一个女企业主为了借了,被11名催债人囚禁、侮辱,于欢最终失控刺死催债人,引用于欢母亲的话"就像毒药把一切都毁了”。


2019年2月26日凌晨,冯先生在西安工作的女儿因在网上借了从17楼跳下,时年21岁;2019年6月2日,一条“自杀的一家三口,女儿化了妆,父母手边放着蓝色收纳箱”的新闻,又一次引发民众哗然。


2019年10月21日,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违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至此,正式终于入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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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攀岩

公安部提醒:以前这些都不是事儿,2021年属于犯罪了!

2017年4月15日清晨,3名驴友在江西上饶三清山风景区“巨蟒出山”的巨型石柱上打入岩钉26枚进行攀岩。然而,巨蟒出山是自然资源的瑰宝,是不可再造的旅游资源,禁止任何形式的攀岩活动。经地质专家论证,他们的行为对巨蟒峰岩柱体造成了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


2019年12月30日,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张永明、毛伟明、张鹭三人故意损毁三清山巨蟒峰刑事及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三人均被判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两人领刑,一人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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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地铁上“占便宜”

公安部提醒:以前这些都不是事儿,2021年属于犯罪了!

2019年7月1日18时23分至18时29分许,被告人王某某在上海地铁上持续触摸一未成年女子胸部等部位。18时31分许,被告人王某某以同样方法触摸另一名女子的胸部。上海静安法院以强制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在以往这种案件最多被治安处罚,此案成为首例“咸猪手“入刑案。地铁“咸猪手”入刑是一种零容忍的态度,也是严格执法的需要。从行政处罚到刑事判决,不只是执法尺度的趋严,更是对地铁骚扰女性行为的一种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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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替考

公安部提醒:以前这些都不是事儿,2021年属于犯罪了!

近日,民警接到报警称,一参考人员疑似“”替考。经盘查,男子赵某称他是替领导来参加资的,自己并未获得报酬。事情发生在山西太原。该领导闫某表示,其对考试一事并不知情,准考证和身份证都是赵某帮忙操办的。目前二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刑法》第284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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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抓小三

公安部提醒:以前这些都不是事儿,2021年属于犯罪了!

当小三是道德问题,抓小三行为过激触犯刑法,可就是犯罪行为了。


王女士和刘先生结婚10年,育有一子,原本幸福的家庭却被小三打乱了,王女士发现自己老公与女下属关系暧昧,经常夜不归宿,经过几次跟踪,知道小三住处后,带着自己的哥们以捉奸为由,踹开小三家大门,发现自己老公果然在屋内,王女士和哥们自认为捉奸成功,对小三拳打脚踢,刘先生报警,警方到场。没过几天,王女士和其哥哥收到了检察院的起诉书,检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将王女士和其哥们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


抓小三,也得悠着点,不能为了泄愤想怎样就怎样,除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还容易触犯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侮辱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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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政府截访

公安部提醒:以前这些都不是事儿,2021年属于犯罪了!

2019年1月14日,几名自称是“北京治安总队”的男子强行将进京上访的黄某等二人拖拽到一辆商务车上,并实施殴打,旋即被送回湖北恩施老家。后经人举报,上述人员被北京公安西城分局警察抓获。经查明,几名男子的身份其实是在京从事截访生意的社会人员。此后,连同截访的“承包商”、“信息员”、“保安”和司机在内的十人被北京市西城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起诉。


12月10日,该案在西城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由此,一条地方政府在京雇佣社会人员盯梢访民并向其提供访民身份信息、社会截访人士寻找并控制访民、联合地方政府人士将访民押送回原籍的灰色截访生意链条被揭开。


本以为是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买卖,不会有有问题,但是只要超越法律的界限,一样会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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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翻唱国歌

公安部提醒:以前这些都不是事儿,2021年属于犯罪了!

网红“莉哥”在一次直播中,由于篡改国歌曲谱,并且以极为不尊重的方式去演绎国歌的内容,导致事件发酵,被网友谴责,从而遭到了和禁播。其行为也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的规定,还因此被行政拘留。


很多人还不知道,早在2017年,《刑法修正案(十)》已经正式增设侮辱国歌罪: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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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贱欠揍+地域歧视

2019年3月19日,江苏徐州男子杨某在某视频软件上发布辱骂河南人的视频,被网民转发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很快,该男子因寻衅滋事罪被刑拘。


视频中,杨某不仅公然辱骂河南人民

还嚣张的挑衅道:

“发完这个视频,我在郑州会挨揍吗?

我求死、求挨揍!”


3月22日凌晨,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官方微博@平安泉山 发布通报。

公安部提醒:以前这些都不是事儿,2021年属于犯罪了!

通报显示:3月19日,杨某(男,36岁,徐州市泉山区人,曾因吸毒、寻衅滋事被处理)在抖音发布辱骂他人的视频,后被河南网民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现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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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吃白喝,寻衅滋事罪


2019年11月8日从浙江乐清市法院获悉,多次谎称外卖食品中“有头发”、“送错餐品”等获得退款的被告人沈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随案移送的犯罪所用手机一部被没收。

公安部提醒:以前这些都不是事儿,2021年属于犯罪了!

公诉机关指控,沈某以不花钱吃外卖为目的,多次以外卖食品中有头发或送错餐品为由要求商家退款,如商家拒绝则以给差评、投诉等胁迫。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骂人为什么会犯罪?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辱骂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一)多次辱骂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二)持凶器辱骂他人的;(三)辱骂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同时,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发帖留言为什么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同样,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维权、讨说法也是犯罪吗?


上访、维权、讨说法本身并不违法,但是一旦采取一些过激的行为和言论进行维权,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或者煽动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就很可能触犯刑法。


此外,对于寻衅滋事尚不构成犯罪的,将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这样的案例可以说是比比皆是,不值得一一列举了!


最后奉劝大家一句:网络时代,谨言慎行,一个平常很小的行为,只要经过网络传播放大,就会有烦了。平时看似问题不大的口无遮拦、为所欲为,随时都可能成为你身陷囹圄的大坑。


2021年,别人治不了的,寻衅滋事罪都能治!


来源:小警之家(ID:gh_462cb74fd375)

转自:平安两江新区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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