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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专员(行政专员的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2-05-18 16:44:59   作者:隐身守侯   来源:网友上传   我要投稿

行政专员(行政专员的岗位职责)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接触到岗位职责的地方越来越多,一份完整的岗位职责应该包括部门名称、直接上级、下属部门、管理权限、管理职能、主要职责等。那么相关的岗位职责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行政专员的岗位职责,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行政专员的岗位职责 篇1

1、负责办公室日常办公制度维护、管理。

2、负责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对全体办公人员(各部门)进行日常考勤。

4、在公司未建立人力资源部门之前,建立初步的人事管理制度,并履行人事管理职责。

5、处理公司对外接待工作。

6、组织公司内部各项定期和不定期集体活动。

7、协助总经理处理行政外部事务。

8、按照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处理其他相关事务。

行政专员的岗位职责 篇2

1、协助部门经理拟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

2、协助上级为其它部门提供及时有效的行政服务;

3、协助上级执行公司的培训计划以及有效的后勤保障工作;

4、协助做好招聘与任用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包括发放招聘启示、收集和汇总应聘资料、安排面试人员、跟踪落实面试人员的情况等;

5、协助组织、开展企业文化活动;

6、建立各种物品、低值易耗品的登记台帐,并随时进行盘点,保证财产物资的完整;

7、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台账,对已提完折旧仍在用的固定资产、设备及帐外物资另建帐保管;

8、负责员工考勤工作;

9、负责办理公司人员招聘、调动、解聘、退休等工作,并及时办理各项保险、公积金手续的转移与接纳工作;

10、填制和上报各类人事统计报表、月报表等工作;

11、负责收集、整理和保存物业公司筹备、建立和发展的资料及人事档案;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行政专员的岗位职责 篇3

1、协助总经办组织各部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绩效考核、薪资体系等,检查公司的一切程序、制度、流程等是否得到执行;

2、负责公司职员的招聘、选聘、录用(安排面试、上岗、企业文化代训),职员人事档案的建立、保存、更新,人才库建立与人才挖掘、引进工作等;

3、负责办理公司职员任免、调迁、升迁、解聘、奖惩等等办理事项,督察公司职员考勤、出勤、公差、请休假等管理事项,与各项保险业务的办理;

4、负责公司的公章盖印、办公卫生、固定资产、车辆使用、集体宿舍管理;

5、负责公司办公、宿舍、仓库等财产采购登记、资产编制、盘点执行、资产规划、督察管理;

6、负责公司整体形象、办公环境、绿化植物的管理;

7、负责公司文件的拟、收、发、存文档管理(包括公司所有合同),公司管理部门例会及日常会议的组织及会议纪要的工作;

8、负责公司所有职员办公用品标准的制定,设备器材、日常耗材、办公用品、文具器材、事务性用品的采购事项及领用的管理。

行政专员的岗位职责 篇4

负责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管理、档案管理、日常接待等;

对接集团行政、人事,配合完成公司的行政人事相关事务;

组织、协调公司年会、活动,负责外联工作;

合同相关事务支持:拟定公司各类合同,跟踪审核、签订、归档、、催款等事项,建立合同管理档案;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行政专员的岗位职责 篇5

1、负责部门招聘、培训、文化宣传、考勤、人员上岗等人事类相关工作;

2、协助总经理进行公司日常工作管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3、负责公司流程和工作计划执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4、企业文化建设,集体活动策划组织,比如旅游,聚餐,下午茶,年会,羽毛球等;

5、档案和文件管理,企业资料和产品资料编辑整理审核

行政专员的岗位职责 篇6

1、负责楼盘数据的实堪、评估、洽谈、签约、房屋验交等工作;

2、为中高端客户群体提供全流程专业顾问式不动产解决方案;

3、根据公司提供的客户资源做深度维护,了解顾客的潜在需求,定期为客户呈现市场的数据分析与评估报告;

4、协助开发商快速清盘,实现资金快速回笼,帮助客户买到满意的房产,协助业主实现资产快速变现及增值;

5、管理互联网渠道的及时更新和维护;

6、积极主动配合团队当中其他伙伴的工作,主动承担团队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专员的岗位职责 篇7

完成公司行政人事日常事务工作;

负责公司办公用品采购与发放;

协助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如生日会,员工活动,节假日慰问等;

负责员工宿舍管理工作;

协助公司宣传和产品宣传制作的有关工作;

负责招聘,组织新员工培训,办理员工入/离职手续,组织试用期考核等;

更新与健全员工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培训档案、员工通讯录等。

负责员工出勤管理,每月上报考勤报表、人员变动情况统计表、培训情况统计表等人力资源相关统计报表给部门主管;

对业务部门相关纪律工作进行监督;

行政专员的岗位职责 篇8

1、根据部门人员需求,开展人员招聘工作;

2、办理员工各项人事手续;

3、负责统计员工考勤数据,核算薪酬绩效数据;

4、管理办公室行政事务及企业文化类活动执行;

6、负责采购办公室用品;

7、完成领导交代的临时性工作等。

行政专员的岗位职责 篇9

1、负责按公司规范程序办理员工入职、转岗、离职等人事手续;

2、负责协助各部门开展招聘、培训等基础人事工作;

3、执行招聘工作流程,协调、办理员工招聘、入职、离职、调任、升职等手续;

4、基础工资表的制作及提交;

5、负责员工缴纳社保,建立、维护人事档案,办理和更新劳动合同

6、负责公司重要档案管理;

7、帮助建立员工关系,配合组织员工的'活动;

行政专员的岗位职责 篇10

1、负责做好会议、涉外工作等重要事务的安排,部门会议的组织,做好重要会议的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会议室管理;

2、建立档案并保存整理各类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培训档案、合同档案、文件资料档案等);

3、起草及归档公司相关文件,负责文档资料整理存放,书籍报刊管理,严格执行档案资料保密制度;

4、负责组织公司办公费用的计划;固定资产的统计、协助采购部对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办公设备的采购和发放;负责对公司办公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5、负责维护公司日常办公秩序和办公环境;

6、负责行政办公费用如水电费、电话费等的确认,提出付款申请;

7、负责组织员工企业文化活动;

8、负责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行政专员的岗位职责 篇11

1、协助人事经理定期组织并协助各部门进行招聘,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2、协助人事经理负责制定公司培训计划,组织人员参加培训,评估培训效果

3、建立公司人事档案,为员工办理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事宜

4、管理并组织实施公司员工的绩效考核工作。

5、办理公司人员的入职、转正、异动、离职等流程;

6、员工各种请假、加班等考勤的核算及日常监督。

7、负责会议组织及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各类会议记录,跟踪会议决定的执行及落实情况。

8、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和综合服务工作,创造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9、负责公司各类规章制度的推行,执行与追综,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权威;

10、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制定对应的工作制度并推广执行,持续改善,执行。

10、定期开展多种员工活动,丰富员工生活。营造积极的工作氛围,调动员工拼搏向上的工作情绪。

11、负责公司各部门外出的车票、机票的安排计划及外来客户的接待工作

12、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行政专员的岗位职责 篇12

1、负责行政人事管理的规范化建设,负责行政人事管理制度、人事基础管理、资产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

2、负责公司资产、剩余物资管理,掌握公司资产分布、保养、维修、报废、转移状况,审核资产的新购、调拨、报废,固定资产报废须到现场核实。

3、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企业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4、负责根据公司、管理服务中心、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和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制定行政人事工作月度目标和具体工作计划,并在期末进行评估总结。

5、负责统筹管理公司的采购工作。

6、负责或协助组织、策划公司的有关活动。

7、负责控制公司各项行政费用的开支。

8、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9、协助公司员工招聘、培训。

行政专员的岗位职责 篇13

1、负责前台服务热线的接听和电话转接,做好来电咨询工作,重要事项认真记录并传达给相关人员,不遗漏、延误;

2、负责来访客户的接待、基本咨询和引见,严格执行公司的接待服务规范,保持良好的礼节礼貌;

3、负责公司来访客户的接待和登记工作,受理各类来访咨询,引导等。

4、协助行政人事做好入离职、考勤

5、负责公司电话,各类办公用品的保管和发放

6、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行政专员的岗位职责 篇14

1、员工的招聘入职、调动、离职等资料信息的采集与存档;

2、员工档案的日常维护及管理;

3、根据公司需求进行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4、协助完成人事行政部相关日常事务性工作;

5、负责具体行政事务执行。

行政专员的岗位职责 篇15

1、负责公司所有物业的洽谈、合同、租金、报销、办公室装修等事务处理;

2、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含外租办公设备租赁);

3、负责办公室相关行政物料的管理(含办公室钥匙、电源及其他安全事务管理);

4、负责公司通讯事务对接;

5、负责办公室行为规范管理,如禁烟、厂牌佩戴及言行举行文明规范;

6、公司车辆使用安排及管理及行政管理方面的制度草拟及执行监督;

7、部门临时的工作安排。

行政专员的岗位职责 篇16

1、负责招聘工作,应聘人员的预约,接待及面试;

2、员工入职、离职、转正手续办理;

3、公司内部员工人力资源数据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4、负责考勤及工资绩效的核算;

5、负责部门一些日常行政事务,配合上级做好行政人事方面的工作;

6、日常物料采买工作,费用报销,库房管理工作;

7、员工餐厅费用核算及成本把控工作;

8、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专员的岗位职责 篇17

1、对行政部经理负责。

2、负责公司日常办公电话的接听,记录。

3、负责公司行政档的收集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各部门的文件处理、审稿及归档工作。

5、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库存管理和按规定发放办办公用品的工作。

6、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登记和资产转移的管理工作。

据新华社消息,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全文如下。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2015年5月28日中央批准 2015年5月28日中央办公厅发布 2022年1月14日中央修订 2022年1月14日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省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省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监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按照本规定第二章、第三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应当适应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性、专业性、技术性等特点,遵循领导人员成长规律,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推动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注重实干担当和工作实绩、群众公认;

(五)分级分类管理;

(六)集中制;

(七)依规依法办事。

第四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职责,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任职条件和资格

第五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保持高度一致。

(二)组织领导能力强,自觉贯彻执行集中制,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工作实绩突出。

(三)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四)创新意识强,勤于学习,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克难,有开拓进取、追求卓越的韧劲,能够切实推进技术、管理、制度等重要创新。

(五)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担当作为,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团结协作,群众威信高。

(六)正确行使职权,坚持原则,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不同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基本条件应当适应本行业特点和要求。其中,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当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新媒体,有强烈的意识形态阵地意识;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应当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当坚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方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尊重科研工作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自觉践行创新科技、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价值理念;公立医院领导人员应当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有适应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先进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

党员领导人员应当自觉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领导人员还应当熟悉党建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正职领导人员应当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作风好。

第六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提任六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从管理岗位领导职务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具有副职岗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从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具有下级正职岗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

(四)主要以专业技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行政正职、分管业务工作的副职一般应当具有从事本行业专业工作的经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第七条 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基本条件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基本资格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六条第一、二、三、五、六项规定,其中,负责业务工作的内设机构负责人,还应当具有与本岗位相关的专业教育背景或者具有从事本行业专业工作的经历。

第八条 从专业技术岗位到管理岗位担任领导人员或者内设机构负责人的,其任职资格一般应当符合第六条第一、二、五、六项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其中,直接提任领导人员的,还应当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第九条 特别优秀的,或者因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选拔高精尖缺人才担任领导人员以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等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

放宽任职资格以及从专业技术岗位到管理岗位担任领导班子正职或者四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应当从严掌握,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第三章 选拔任用

第十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事业单位不同领导体制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应当立足事业发展需要,加强通盘考虑、科学谋划,及时选优配强,优化年龄、专业、经历等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必须严格按照核定或者批准的领导职数和岗位设置方案进行。

第十二条 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采取单位内部推选、外部选派方式进行。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可以采取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委托相关机构遴选等方式产生人选。

第十三条 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当经过推荐,合理确定参加推荐人员范围,规范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方式方法。

第十四条 对事业单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选拔任用条件,结合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第十五条 综合分析人选的考察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全面历史辩证地作出评价,既重管理能力、专业素养和工作实绩,更重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和廉政情况,防止简单以票或者以分取人。

第十六条 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前事项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第十七条 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对行政领导人员,结合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

实行聘任制的,聘任关系通过聘任通知、聘任书等形式确定,根据需要可以签订聘任合同,所聘职务及相关待遇在聘期内有效。

第十八条 提任三级以下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九条 提任非选举产生的三级以下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年。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方式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七条规定执行。主要以专业技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探索有效办法,搞活搞好内部用人制度。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不同领导体制实际,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党政主要领导应当对人选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由党组织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由党组织研究提出拟任人选、党政领导会议集体讨论,依规依法任免(聘任、解聘),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统筹管理,按照规定程序讨论决定。

第二十一条 选拔任用工作具体程序和要求,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确定。

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制。

每个任期一般为3至5年。领导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10年,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任职年限。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任期目标的设定,应当符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注重打基础、利长远、求实效。

第二十四条 任期目标由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一般应当报经主管机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制定任期目标时,应当充分听取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注意体现服务对象的意见。

第五章 考核评价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考核,主要是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专项考核。考核评价以岗位职责、任期目标为依据,以日常管理为基础,注重政治素质、业绩导向和社会效益,突出党建工作实效。

积极推进分类考核,结合行业特点和事业单位实际,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指标,注意改进考核方法,提高质量和效率。

第二十六条 综合分析研判考核情况和日常了解掌握情况,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形成考核评价意见,确定考核评价等次。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评价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评价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平时考核、专项考核的结果可以采用考核报告、评语、等次或者鉴定等形式确定。

第二十七条 考核评价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向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反馈,并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交流、回避

第二十八条 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交流制度。交流的重点对象一般是正职领导人员,专职从事党务工作、分管人财物的副职领导人员以及其他因工作需要交流的人员。

第二十九条 积极推进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事业单位之间领导人员交流,统筹推进事业单位与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社会组织之间领导人员交流。

专业性强的领导人员交流,应当加强研判和统筹,注意发挥其专业特长。

第三十条 实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制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任职,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领导人员所在事业单位本级内设管理机构以及分管联系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部门负责工作。

第三十一条 实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回避制度。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涉及本人及其近亲属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情况的,本人应当回避。

第七章 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

第三十二条 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培养教育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培养,强化分行业培训,注重实践锻炼,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管理工作能力。

第三十三条 统筹各类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机构资源,原则上每5年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培训全覆盖。

第三十四条 任期结束后未达到退休年龄界限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适合继续从事专业工作的,鼓励和支持其后续职业发展;其他领导人员,根据本人实际和工作需要,作出适当安排。

第三十五条 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根据事业单位类别和经费来源等,结合考核情况合理确定领导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使其收入与履职情况和单位长远发展相联系,与本单位职工的平均收入水平保持合理关系。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注意引导和促进领导人员在推动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第三十七条 加强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人文关怀,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容错纠错工作,宽容领导人员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的良好环境。

第八章 监督约束

第三十八条 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履行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监督责任。

第三十九条 监督的重点内容是:践行“两个维护”,对党忠诚,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情况;依法办事,执行集中制,履行职责,担当作为,行风建设,选人用人,国有资产管理,收入分配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职业操守,以身作则,遵守纪律,廉洁自律等情况。

第四十条 完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权力运行机制和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监督制约机制,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综合运用考察考核、述职述廉、生活会、谈心谈话、巡视巡察、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监督。

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干部兼职、因私出国(境)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以及经济责任审计、问责等管理监督有关制度。

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退出

第四十二条 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退出机制,促进领导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增强队伍生机活力。

第四十三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二)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者连续2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

(三)解除聘任关系(聘任合同)或者聘任期满不再续聘的;

(四)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五)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免职的;

(六)因违规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

(七)因健康原因,无常履行工作职责1年以上的;

(八)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四十四条 实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辞职程序和辞职后从业限制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退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人员特别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履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可以延迟免职(退休)。

第四十六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退出领导岗位从事专业工作的,由本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以不再按照领导人员管理。

第四十七条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退出领导岗位后,应当继续履行保密责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落实脱密期管理相关要求。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中央组织部可以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完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具体办法。

第四十九条 市(地、州、盟)级以下党委和政府直属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监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参照本规定制定或者完善具体办法。

第五十条 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编辑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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