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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九族会杀女性吗(古代诛九族女的也杀吗)

发布时间:2022-06-01 17:43:00   作者:一夜奈良山   来源:网友分享   我要投稿

诛九族会杀女性吗(古代诛九族女的也杀吗)

所谓的九族一般指的是亲属,上至高祖,下至玄孙,都在九族的范围内,九族一说与古代的刑罚制度有着很大的关系,因为古代社会实行的是残酷的诛连法,若是一人犯重罪,就可能会波及到自己的家人,即“诛连九族”。
 
 
 
诛九族是由秦变法后夷三族的说法演变而来的,对于三族又有许多不同的定义,有说父母、兄弟、妻子是三族,有说父、母、妻为三族,有说父、子、孙为三族的,但不管怎么样划分,他们都是犯者的亲人。随着社会的不断变迁,对于“九族”的定义又有了很大的变化,九族不再单指亲属,而是与之有关的一切人都统称为“九族”。
 
 
 
古代诛九族包括女人孩子一起杀吗
 
我们在电视上经常会看到那些因争权造反失败的人被株连九族,不管男女老少都被杀光,甚至于丫头、家丁等都在可杀之列,事实是这样的吗?诛九族包括女人和孩子吗?历史上诛九族的大刑之中,女人和孩子往往是不杀的,只是对于成年男丁进行诛戮,由于农耕时代人口增殖困难的原因,大量杀女人会造成生育率大大降低,因此,诛九族时女人在豁免的行列里,她们一般会没官为奴,或婚配给平民百姓家,而对于未成年的男子,则会被阉割后成为王公贵族的家奴。
 
 
 
被诛九族的人逃跑能不能行
 
古代一般是重罪才会被诛九族,一般情况下只是主犯被判死刑,而其他亲属则会被流放。而古代在被诛九族的时候,很多人是不敢逃也逃不了的,因为古代的通讯并不像现在这般发达,就算是有人能够侥幸逃跑了,但逃不了多远就会被重新抓回来,还要背负上一个逃跑的千古骂名,而且古代的交通并不发达,路上有很多的危险因素,因此并没有必要逃跑。
 
 

凡事没有绝对,哪怕是在小偷家族中长大的孩子梦想也有可能是当警察。因此以一个人的过错罚全家人,甚至是全族人是不是太过分呢?这种以流血作为代价进行的惩罚,又能不能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呢?这些在接下来的文章里我们都会进行探讨。

相信大家应该都对诛九族这个刑罚不陌生,在后来清朝更为残忍的那些酷刑出来之前,这个刑罚应该是所有惩罚措施残忍程度的天花板了。

正是因为它牵涉广,影响大,所以一般是不会被动用的,只有犯了造反,极度贪污这样的重罪,才会使用。

这次的问题是,在这个刑罚执行的时候,已经嫁出去的女儿也要受刑吗?还有女婿。要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先要明白九族的范围。

九族都包括哪些人,女儿女婿也在内吗?

因为不同时期关于九族的范围也略有不同,所以这里挑最为人所知的一种来给大家讲一讲。

母亲这边包括外祖父,外祖母本家,姨母家。妻子这边除了妻子,还有岳父和岳母本家。从这些关系里我们可以看到女儿是包括在内的,但是出嫁后的女儿并不包括,更别说女婿了。

这和古人认为女儿嫁出去以后就不算是自家人的观念有关。古时女子嫁出去以后要改名,名字直接改为夫姓加本性。

这相当于一种仪式,就是想要说明从改名这一天开始就是夫家的人了。所以,出嫁后的女儿不属于本家家族。

既然九族中不包括,那么诛九族时还要被牵连吗?

虽然九族之内不包括,但是一旦到了诛九族的时候,这个范围就被扩大了。不管罪犯家的女儿是否被嫁出去了,都要受刑。

同时还包括女儿的孩子。说得直白些,九族只包括血亲,在这个范围内都是和犯罪者有血缘关系的。

但是到了行使刑罚的时候,就要把姻亲也算在内了。所以不仅女婿,亲家也要跟着受罪。凡是跟这个人有亲戚的,都跑不了,而且统一都是死罪。

但是,这样做很不公平。且不说如此庞大数量的亲戚中可能有的连发生了什么事都不知道,就说把所有沾亲带故的人都算上,那里面会不会有年幼的孩子呢?

为什么一个不想干甚至可能见了面他们都叫不出名字的人做错事,他们就要失去一切呢?

诛九族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同时在惩罚当事人的时候,也警告旁观者,警告那些想“险中求富贵”的人别跟这些人学,如果你做了,后果肯定是你不想要的。

第二个原因相比第一个来说,更真实也更能体现实施者的真正意图。那就是为了防止犯罪者的亲属报复。

在那个杀亲之仇大过天的年代,即使你是皇上,你有足够的威严,你也阻挡不住人内心的仇恨。虽然古往今来刺杀君主的人没几个成功的,但是为了保险就不能不考虑这种可能。

但是我想知道,当那些刽子手在行刑时,如果刀下是个小孩子,他做完事晚上能睡安稳吗?背后下令的那个呢?他下令斩的草,会不会在深夜挠他的心?而他下令除的根,谁能保证某一天不会在他心底又长出来呢?

古代“诛九族”是从秦始皇开始实行的,当时丞相李斯为了加强秦的统治,把之前实行的“诛三族”增加到“诛九族”。

李斯对秦始皇说:“大王,除恶务尽,否则「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死灰复燃的反扑将是疯狂的报复”。

李斯还给秦始皇举了一个例子。他说:春秋末期吴国大夫伍子胥灭楚国的故事大王知道吧?

当时伍子胥的父亲伍奢是楚平王子建的老师,因受奸人陷害,被楚平王斩首,当时受到牵连的只有伍子胥的哥哥伍尚,楚平王并没杀伍子胥。

事后伍子胥逃出了楚国,为了报父兄之仇吃尽了千辛万苦,后做了吴国的大夫,他辅佐吴王灭了楚国,最后伍子胥把楚平王挫骨扬灰了。

假如当初楚平王实行诛“九族”还有以后的伍子胥灭楚一事吗?李斯最后说道“前车之鉴大王不得不防啊!”

秦始皇一听有道理,于是命李斯修改秦朝刑罚,也就是说历史上的“诛九族”最早是李斯制定的。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秦始皇死后,李斯被奸臣赵高诬陷,以谋反罪要诛李斯九族。

当时李斯大喊冤枉、苦苦哀求赵高,说:“看在我曾助公公一次之力(指矫诏杀公子扶苏一事)就高抬贵手吧!”赵高这才给了李斯一个面子,把“诛九族”改为了“诛三族”。(赵高就是那个的“指鹿为马”的家伙)。

了解了“诛九族”历史背景后,咱们来看看“诛九族”都包括哪些人?

“诛九族”在历史上有许多说法,有的说“诛九族”是在“诛三族”(父三族)的基础上增加了母三族和妻三族。

然而被大家公认的“诛九族”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本人的同族(父母、兄弟、姐妹、自己的儿女)。

“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之子(姨娘的子女)

“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诛九族”无疑就是斩草除根,这和朱元璋的“瓜蔓抄”有异曲同工之妙。统治阶级想牵连谁还不是一句话,古代没有法制而是人治。

比如明朝明成祖朱棣篡夺了侄子朱允炆的江山后,想劝降当时的名士方孝儒,方孝孺不愿意做他的马仔,大骂朱棣是“弑君夺位”的藩王,始终不承认他是皇帝。

最后朱棣恼羞成怒地说,“你就不怕我诛你九族吗?”方孝孺昂头回怼道:“有种你诛十族!”

朱棣恼羞成怒把方孝孺的学生和朋友算做一族。刚好凑够了十族,据说一次就杀了上千人。

通过上面的介绍来看。古代“诛九族”包括嫁出去的女儿。换言之,只要是和“犯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都逃脱不了。由于女婿没有直接血缘关系,所以不在被杀之列。

由于“诛九族”是一个残酷的刑法,甚至有的人不知道犯了什么罪就牵连进去被杀了。比如明朝时期朱元璋杀胡惟庸实行的就是“灭九族”刑罚,牵连甚广,被杀达三万余人。

到了清朝光绪年间(1905年),“诛九族”连坐制度最终被朝廷废止了。

文/秉烛读春秋

九族里可能不包括外嫁的女儿、女婿。

但是,诛九族这种大罪的时候,哪儿还管你嫁不嫁啊,照样会杀干净的。

看这张《本宗九族五服图》。

必须要指出,这是清朝时期的法律规定,女儿不属于九族的范围内,并不能推广到其他时期。例如,南宋的王应麟就认为女儿是算在九族内的,他认为:

九族者,外祖父、外祖母、从母子、妻父、妻母、姑之子、紫梅之子、女之子、己之同族也。

也就是说凡是跟你有亲戚关系的,不管是姻亲还是血亲,都是九族以内。清朝的九族显然是缩小了范围。

但是,不管算不算九族,涉及株连九族这种大罪,都是谋反那个级别的,你觉得能放过外嫁的女儿吗?

当然是不能的,正所谓斩草除根,凡是有亲缘关系的人都难逃一死。就算是不死,也有至于这么杀下去,满朝文武还有几个人的问题,我觉得你真是小看了皇帝们。听说过朱元璋吗?洪武四大案杀了多少万人,你看朱元璋犹豫过吗?

总而言之,株连九族的事就不要有幻想了。

古代人对于刑罚这一块看的是特别的重,这也是帝王的一种统治手段。在古代往往有诛九族那么一说。那么这九族到底是那就族呢?其实这件事还真的需要好好的说道说道。

诛九族的由来

九族的分类都是有哪些?

具体的来讲九族分为父亲的四族。母亲的三族还有老婆的两族。父亲的四族说的就是自己的爷爷兄弟,父亲的兄弟,自己的兄弟,以及儿子的兄弟。这是父亲四族的包括选项。母亲的三族是自己的姥爷的兄弟姐妹。姥姥的兄弟姐妹还有自己母亲的兄弟姐妹。这是母亲得三族。妻子的两族指的是自己的岳父兄弟姐妹一族,自己的岳母兄弟姐妹一族。这就是九族的统称概括。当然还有另一种说法。

九族五服之说。

除了上面讲的那一个还有九族五服这么一说。就是把九族分为五服只要是不出五服的都可以统统的包括在五服之内。所谓的五服就是一服为自己的爷爷父亲,姥爷姥姥,岳父岳母,这是为一服。二服就是自己得父亲,兄弟姐妹,老婆,姑姑,姨妈,舅舅舅妈,这是为二服。三服就是自己的表兄弟姐妹,小舅子,还有姑父姨父之类的这些归纳为三服。到了四服的时候就是自己的儿女,外甥,外甥女,还有自己得侄子侄女,自己的嫂子弟媳妇,这些北划为四服。最后的五服就是自己的孙子还有老婆的孙子辈了。这就是九族五服之说。

在古代并不是所有的人的九族是不变的。有的人和自己的邻居关系比较好,有的和同窗好友之间的关系比较好。所以九族的最终确定也不是固定的,在清朝雍正年间有一次雍正皇帝下令灭人的九族,最终就包括了这名犯人的同学还有学生。一起被算在了九族之内一并处死。

当然得杀了!皇帝下诏诛九族的目的不是为了罚罪,而是为了防止被报复。成吉思汗征讨塔塔儿人部落的时候,成吉思汗下令诛灭塔塔儿人首领的九族,结果他的长子朱赤在塔塔儿人首领的孙子里找到一个可以把第二支箭射到第一支箭里的箭术高手并请求成吉思汗赐其免死。结果成吉思汗斥责朱赤说,难道你想看到两杆箭同时射中大汗的心脏吗?这就足以说明问题了。在皇帝进行灭族的时候都是要么不杀,要么全杀,既然仇结下了那就一定要做到鸡犬不留。

灭族的类型主要分为三种,一种是灭三族,父子孙三代全灭(包含兄弟跟侄子)。这种情况属于比较轻的,犯的是贪污等罪。这种情况下一般女儿女婿,侄女侄女婿是没事的,不会被诛连。大部分人被判的诛族都是这种。

第二种是灭六族,除了三族中的父子孙三代外还得加丈人夫妇、女儿女婿以及外孙外孙女。其他人则搭配。这种情况属于中等,犯的一般是附逆罪(跟随造反)。但是历史上几乎没这么执行过,主要是皇帝会避免影响太大特赦这些人。

第三种是灭九族。这是属于重犯不可饶恕的,都是谋反或者得罪皇帝的事,这种情况怎么可能得到特赦。未出五服的人全部杀光,基本上就是屠村了。

灭族最早出现在商朝,当时商朝一个叫盘庚的君主想要迁都,却遭到很多贵族和大臣的强烈反对。盘庚一怒之,下令将拒绝迁都的贵族全家处死。在这种酷刑面前,大家都不敢反对了。

到了秦朝的时候,族刑被正式的列入了法典。由于族刑的震慑力巨大,所以古时候都喜欢用。甚至在此基础上,衍生了“夷三族”、“诛九族”等。

汉唐时期,情况有所改观,限定只有谋反及大逆不道的罪犯才会判处族刑。未年满十四岁可不杀。东晋的时候规定,灭族时,可以不杀妇女,之后的宋元明清,基本都沿用了唐朝这一规定,不过未杀者还是要被罚为奴隶。

到了明朝初期,燕王朱棣起兵打败了建文帝朱允炆,夺得了皇位。大学士方孝孺拒绝为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被朱棣下令“灭十族”,仅仅因为一个人,却要处死近一千人。可见当时有多惨烈,真是一人犯罪,全族都受牵连被诛灭,真正的斩草除根。

而清朝时期族刑完全照搬明律,而且在执行上出现更加宽范的趋势,清朝臭名昭著的文字狱,使用族刑处死过很多无的家族,极尽惨无人道之致。直到1905年,族刑终于最宣布废除。

由此可见,历朝历代对株九族的实施是不一样的,主要还是看当时朝代的制度、民风以及帝王的残暴程度。但是,不管算不算九族,涉及株连九族这种大罪,都是谋反那个级别的,你觉得能放过外嫁的女儿吗?既然是灭根就是防止被诛的后人或者亲戚日后报仇,如果当时诛不干净,岂不是为统治者以后埋下隐患。就算活下来也被罚为奴隶或流放,这和处死有什么区别,最可怜的就是女婿了。

宗族是建立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之上的。在古代的时候,尤其是进入到了父系社会,血统的认定自然而然地就以父亲来确定血缘关系。

有家谱的宗族应该都知道,女儿是不入家谱的。不入家谱就意味着家族不承认是这个家族的人。这不是什么“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观念在作祟,而是出于家族利益的需要。

一个人从家族获取的利益是巨大的,尤其是在讲究出身的那些年代。既然从家族获取的利益是巨大的,那么个人就要为自己的家族做出相应的付出。在这一点上是不分男女的。

家族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采取很多举措。很多大族都会从宗族里挑选出男丁净身去当宦官,从而加强自己宗族的实力。女儿则会选择送进宫去,从而借助皇权的力量来增强家族的实力。

这两项并不是什么家族都能做到的。所以更多的家族都是采用联姻来扩大自己家族的实力。为什么要讲究门当户对呢,当然就是强强联手了!这样家族就在联姻的过程中不断地提升自己的地位增强自己的实力。

其他的家族成员做什么?其他的家族成员就需要在权衡利弊之后,在各方势力之中做出选择。所以有时候我们会看到一个家族的成员,会同时为多个势力效力。毕竟在残酷的斗争中风险是巨大的,总不能让鸡蛋都碎在一个篮子里吧。

在这种博弈方式之下,家族的利益和风险都是巨大的。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就是这个道理。为了避免“一损俱损”,所以家族就不承认出嫁的女儿是自己的家族成员。

那么女儿算是谁家的人呢?出嫁的女儿当然是算她丈夫那一家族的人。这样一来,一但家族受到族诛,至少女儿的那支血脉还能被保存下来。那么没有出嫁的女儿怎么办?那没办法,谁叫她长得慢呢!

既然是在进行博弈,那么双方的算盘都拨地响响的。家族想保留女儿那支血脉,统治者也会搞出一个诛九族来。九族这么一算,基本上沾点边就是。这么一来就真得斩草除根了,家族里谁也跑不了了!

有时候统治者会赦免一些被族诛的家庭成员,以此来博取仁慈的名声。这些被赦免的人员,一般都是未成年的男丁和女眷。虽然这些人被赦免,但是基本上还是生不如死。未成年的男丁会被阉割然后为奴,女眷一般都会被罚做军妓或者奴婢等。虽然是免除了一死,还是从根上把这个家族给彻底灭掉了!

至于出嫁的女儿还有女婿在不在被族诛的行列里,在实际执行的时候也没有那么严格。主要还是看具体执行族诛的那个人怎么操作。

在具体执行的时候,需要有大量的官吏参与。有些官吏就可以在其中上下其手。比如说,某甲可能会挟私报复,从而把一些人给算进去;某乙想开脱出几个人,就会从中剔除出一些人。严厉的时候,被族诛的家丁、婢女乃至佃户都能被算进去。宽松的时候,不太引人注目的人都能逃过一劫。

其实后世的皇帝已经没有秦始皇的那种威风了。当皇帝和世家大族共同治理天下的时候,皇帝有时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全部诛净!很多时候其实是皇权之外的那些势力在操作此事。

世家大族的实力达到一定的程度之后,再加上盘根错节的联姻,总是能够保存下自己宗族的一些血脉。

【我喜欢以连续的眼光看待历史上的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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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九族是一种连带的罪名,一人犯错,全家都要受牵连。在秦汉时期,谋反者,诛三族,既“父族,兄族,子族”。后来到了隋唐,隋炀帝杨广开创了中国史上第一个诛九族。当时,杨玄感起兵谋反,虽然最后被平定了。但是杨广觉得让杨玄感就这样死了,太便宜他了,于是就把他的家人抓起来,诛了九族。

九族有两种说法:

一种是祖辈上四代,既“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加上“自己”,然后就是后辈四代,既“子、孙、曾孙、玄孙 ”,为九族。

另一种说法是:自己的家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父族(姑姑的子女、外甥、外孙),母族(外祖父、外祖母、娘舅),妻族(岳父、岳母)。

诛九族本来目的就是“防止报复”,如果,统治者觉得留女婿有被报复的可能,那女婿就会被杀,如果统治者觉得没关系,女婿就免于一死了呗。

“诛九族”源自秦国,在秦文公二十年所实行的“夷三族”法,《史记.秦本纪》载:“文公二十年,初有夷三族之罪” ,如秦时李斯就被处以夷三族,史载:“遂具斯五刑论,腰斩于咸阳市…夷三族”。自秦开始,凡犯特大重罪,尤其是谋反谋判谋大逆等十恶之罪名者,皇帝一般都会处以其诛灭三族的极刑,以此来达到警告世人,维护王朝统治的目的。

如范晔所言:“秦政酷烈,一人有罪,延及三族”,“夷三族”这等一人犯法,牵连三族的刑罚,实在是有些过于残忍。不过因统治家天下的需要,自秦开始,历代皆沿用“夷三族”的刑罚,如汉时萧何作九章之律,其中就有夷三族之令,汉初韩信、彭越等人皆受夷三族之刑罚。

而对于“夷三族”到底是哪三族,因时代的变迁,说法也就不一。汉时张晏在《史记·秦本纪》注解称三族是“父、兄弟及妻子”,东汉时郑玄在《周礼》注解称三族是“父、子、孙”,而到三国时如淳《史记·秦本纪》注解称三族是“父族、母族及妻族”。

看各个时期文人的注解,可知西汉时期“夷三族”似乎只针对父亲、兄弟和妻子,到东汉时期,“夷三族”就变成了父亲、儿子、孙子,直到三国时期,就又变成父族、母族、妻族。当然以上的说法并不精确,因史料的缺失,现如今对于夷三族到底是哪三族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当然,无论“夷三族”到底是哪三族,我们可以明确的是自秦开始实施“夷三族”的刑罚,历代不但沿用,而且将其诛杀的范围不断扩大,从“夷三族”逐步发展到“夷五族、九族”,乃至是“夷十族”。

“夷九族”严格意义来说并非是正规记载在律书上的律法,它非律令,而只是根据皇帝的意思来执行的一种惩罚的方式,简单的说就是“潜规则”。历史上真正被夷九族的人其实并不多,可以说只要寥寥数人。如隋时明确记载被“夷九族”的就只有杨玄感,“及杨玄感反,帝诛之罪及九族”(《隋书.刑法志》),炀帝时期杨玄感造反,隋炀帝为了震慑四方有异心之人,遂诛其九族。因实在过于有伤天和,且过于残暴,所以大多都只是“夷三族”。

而且需注意“夷九族”并不是说一定要杀光九族的人,只是说只要是在这九族之内的就都得死,如你没有玄孙,那自然就是没有第九族,那也就不用杀了。

如此,因“夷九族”的例子过少,再加上史书记载的关于“夷九族”就只是说要诛其九族,而对于具体要诛杀的到底是哪几族却并没有明说,所以导致后人多是议论纷纷,猜测不断。

现如今关于“夷九族”到底是哪九族,有以下几种说法:

第一种:父族九。

郑玄曾言:“九族,上至高祖,下至玄孙,凡九族”。九族指的就是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儿子、孙子、曾孙、玄孙这九代。

第二种:父族四、母族三、姥族二。

“父族四”即姑与其子(姑表姊妹/姑表兄弟)、姊妹与其子(甥女/甥男)、女儿与其子(孙女/孙男)、己之同族(母父、兄弟、男儿)。“母族三”即母之父族(姥爷一家)、母之母族(姥姥的娘家、姥姥家)、从母与其子(从母姊妹/从母兄弟)。“妻族二”即姥之父族(岳父一家)、姥之母族(岳母的娘家、姥姥家)。

当然还有一种关于父族四、母族三、姥族二的话。“父族四”即株连父族上下4代(老太奶爷、太奶爷、奶爷、爸爸)。姑母一家、姊妹一家、女儿一家。 “母族三”即株连母族上下4代(老太姥姥、太姥姥、姥姥、妈妈)。姥爷一家、从母一家。“”姥族二”即株连姥族上下4代(老太姥岳母、太姥岳母、姥丈母娘、丈母)。岳父一家。

第三种:父五族,母四族。

即玄孙、曾孙、孙、子、身、母、王母(祖母)、曾王母、高王母。

以上就是目前最为流行的三种九族的说法。而依题主所问,女儿、女婿要不要被诛杀?首先女儿如果是依据第二种说法来,她是会被杀的,且就连她生的儿子都要被杀。但是如果依据第一种和第三种则可幸免于难,毕竟在古代女儿一旦嫁出去,则就不是这个家族中的成员,族谱都没有她的名字。同时女婿也一样,如果是依照第二种说法来,他也是必死无疑的。但是如果是按照其他两种说法,则一般无事。

什么叫九族你可以先查下。

九族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这里,嫁出去的女儿是要杀的,然后女儿的孩子也是要杀的,女婿是不需要的。

一个例外,如果女婿是上门女婿,那么就要按照妻族处理,既除了女婿也要被杀之外,还要杀女婿的爹妈。

在古代社会当中,皇帝们为了使自己的皇权始终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对那些触碰到自己权力的人和事都立下了非常严重的惩罚,其中比较严重的就会被下令处死、五马分尸等。这些惩罚在现在看来都是非常残忍的,但是这些惩罚也只是针对所犯事情的某个人或某些人,而有一种惩罚可以称得上是最没有人性的。

这个惩罚方式就是诛九族,一般能够获得这种惩罚的必定是犯下了极大的过错,或者所做的事情对国家有很大的危害。一般情况能获得被诛九族的罪过,大都是被带上造反的名头。很少人知道诛九族到底是哪些人会被牵连?而且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就是如果自己的女儿已经外嫁了,那么女儿和女婿还会被牵连吗?

诛九族的范围,源自秦朝

首先要了解的是诛九族当中的九族是指什么?在古代这个惩罚当中的九族,普遍指的是从玄孙辈一直到高王母辈,这其中就包括了9代人。《幼学琼林》卷二《祖孙父子》:

何谓九族?高、曾、祖、考、己身、子、孙、曾、玄。

由此可见,诛九族所涉及的人数是非常庞大的,受牵连的人数至少都会是10个人以上。再加上能够得到这种惩罚的人,一般都是一些朝廷重臣,他们的家庭一般都比较庞大,要么有三妻四妾,要么自己的子女都有数十个。因此,有时候这个惩罚会牵扯到上百人,更有甚者,可多达上千人。

诛九族,这个惩罚制度其实是起源于秦朝的。从秦朝一建立之初,这个制度就已经存在了,而且在当时这个制度当中,所牵连的人是包括女儿和女婿在内的。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因为自己亲人的死亡,女儿及女婿会私通别的国家,对自己的国家进行报复。

因此为了防止女儿女婿私通敌国的行为,秦朝的时候就将他们给包括在了诛九族这个惩罚制度当中。所以从根本上来说,这其实就是为了能够稳定君王的统治,防止任何有可能动摇的事情发生。

从人道主义上来看,这当然是一个非常残忍以及不合理的惩罚制度。但是站在君王的角度来看,女儿和女婿被包括在制度之内其实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在古时候,世家之间以及国与国之间大多都会形成联婚的关系,很多朝廷重臣的女儿大多都是与别的国家的世家进行联婚,因此如果真的被诛九族了,那么外嫁他国的女儿如果不被处死,她将会借助别国的力量来对付自己的国家。

​几乎每个朝代,女儿女婿都包括在内

有些人可能认为这个制度,到清朝会发生一些变化。因为毕竟在清朝的时候,大家都将女儿外嫁都视为泼出去的水,应当与本家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其实对于这个制度而言,在清朝是没有任何变化的。不管是女儿还是女婿,只要犯了诛九族的罪过,那么都是会被牵扯在内的。

就比如当时的大贪官和珅,他被处以诛九族的罪过。那个时候可以说与和珅有关的任何人,不管是亲戚还是朋友都全部包括在内。只要是和珅有亲戚关系的,可以说一个都逃不了,都会受到惩罚。要知道一旦被处以诛九族的惩罚,那么其必定是犯了与叛国相等同的罪过,如此严重的罪过是不可能让他和他的亲人们有任何翻身的机会的。

所以就算是已经外嫁他人的女儿也会受到牵连,而且不仅仅单单是女儿会受到牵连,女婿的家庭也会受到很严重的惩罚。就算在清朝的时候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女儿并不属于九族的范围之内,但是真正在实行这一道惩罚的时候,是根本不会管这件事情的,该杀的人还是会被杀的。

所以根据以上我们可以总结出来,不论在哪个朝代,诛九族其实都是包括了女儿和女婿的。可以见得这个惩罚制度是多么的残忍,可如果换一个角度的话,这种方法对于君王来讲是一种很好显彰自己权利,以及维护自己权利的一种方法。

自古以来就有斩草必除根的说法,而能够坐上君王位置的人必定是踏过了很多人的尸骨,才坐上那个皇位的。因此对于他们而言,仁慈和软弱是最大的敌人,他们坐在那个位置就必须要承受这一切。他们可能自己也不愿意牵连这么多的人,但是身为君王的他们不得不这样做。

结语:

古代的统治者为了统治好一个国家,几乎都会有这种十分严苛的制度。最简单的道理,就是为了维护他自己至高不能侵犯的权力。如果一个统治者没有办法做到一切以国家为重的话,那么这个国家很快就会面临的灭亡的危险,到时候死亡的可不仅仅只是上百人这么简单。古代的封建社会哪有什么情理可言,一旦摊上这种灭九族的大罪的话,作为异姓的女婿只能默默祈祷了。(以上图片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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