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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向香橼及其撰稿人递警告函:要求其道歉

时间:2012-10-11 13:47:32   作者:   来源:   点击:

腾讯科技讯(乐天)10月11日消息,奇虎360与做空机构香橼纠纷再起,昨日360向香橼及其撰稿人递交警告函,要求停止发布不实报告及商誉诋毁行为。

奇虎360称,香橼报告中存在多处不真实、捏造的信息,并得出一些错误或误导的结论。QIHU也通过各种的方式(包括电话会议和报告等),对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澄清,迄今仍未正视报告中的问题,也未对报告进行任何的撤回或修改。

值得注意的是,昨日李开复也表示,香橼及其创始人安德鲁·莱福特通过不同渠道捏造散播若干不实信息,甚至开展恶毒人身攻击,以损其声誉,将提起法律诉讼以维护权益。对此莱福特回应称,这完全是李开复的反制措施,他并不意外。

以下为警告函全文:

致: CITRON Research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日

关于:要求停止发布不实报告及商誉诋毁行为的函

尊敬的Mr. Left:

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QIHU”或“我们”)的委托,就提述事宜特致函贵司。

QIHU是一家中国领先的互联网公司,长期以来,通过坚持产品创新和用户至上的理念,我们在中国互联网行业中获得了来自同行及用户良好声誉和评价。

我们注意到,贵司自2011年11月1日开始,发布了一系列关于QIHU的报告、文章或采访(“CITRON报告”)。 经过调查,我们有充分的事实认为,CITRON报告中包括了多处不真实、捏造的信息,并得出了一些错误或误导的结论。QIHU也通过各种的方式(包括电话会议和报告等),对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澄清,遗憾的是,迄今贵司仍未正视报告中的问题,也未对报告进行任何的撤回或修改。

我们认为,无论是基于中国法还是国外法,诚实信用是商业领域的基本原则,企业的商业信誉得以保护且不受他方的诋毁。贵司的报告及发布报告的行为显然违背这一法律原则,并对QIHU的商誉造成毁损。基于以上,我们要求贵司在收到本函件后十日内主动修改报告中不实之处或撤回报告,并向QIHU作出诚挚的道歉。QIHU期待获得贵司的响应。

此致

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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