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会员注册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站长资源综合门户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周立波域名胶葛案判决 原告恶意注册使用被驳回

周立波域名胶葛案判决 原告恶意注册使用被驳回

时间:2012-04-27 18:43:42   作者:   来源:   点击:

本报讯见习记者 卢燕 “如果15天内,对方不上诉,周立波可能从域名注册商那里将域名划归到自己名下,用于小我宣传。”昨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及周立波域名胶葛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岳彤宇继续持有和使用zhoulibo域名的诉讼请求。周立波的代办署理律师谭圆媛向记者做出了相关答复。

昨日,记者联系上原告岳彤宇的代办署理律师高錆,他暗示:“得知法院的判决成果后,岳彤宇本人还没有正式答复我他是否要上诉。但在庭审期间,他曾经暗示如果诉讼被驳回,他将继续维权。”

从律师高錆与岳彤宇的接触来看,这位来自北京的文艺青年岳彤宇的确欢愉喜爱文学,但其实不痴迷。

记者昨日再次登录zhoulibo时,发现网页上的内容依旧是作家周立波先生的作品展示。之前,岳彤宇从国外域名注册商Go daddy那里破费了几百元注册了这一域名。

得知法院的一审判决成果后,周立波的代办署理律师谭圆媛对记者说:“其实,早在去年12月份,周立波发现与他名字拼音一模一样的域名之后,曾向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投诉,那时争议解决中心给到的答复是强制要求对方转让。”

记者体会到,由于目前仍在上诉期间,这一域名的实际节制权仍在岳彤宇名下。

谭圆媛暗示,目前注册域名就跟注册一个email那么简单,破费的本钱也不过几百元。在一些解决域名争议的专业网站上搜索判决书可以发现,不可是有一定知名度的名人被抢注域名,甚至一些商业名牌也被抢注了域名,其用途与产品没有任何关联。

记者从二中院体会到,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岳彤宇明知涉案域名的主要部分“zhoulibo”与被告周立波的姓名“周立波”近似,与被告周立波姓名的拼音“zhoulibo”相同,已足以造成相关公家将涉案域名与被告周立波相关联的误认,仍将域名与被告周立波相关联,并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代价在网站上以高价出售,以期取得不正当好处,具有明显歹意,系不正当竞争行为,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热门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