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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晋级晋档规则标准(公务员职级晋升标准副主任科员到主任科员几年晋级)

发布时间:2022-05-18 11:03:52   作者:风里有诗句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公务员晋级晋档规则标准(公务员职级晋升标准副主任科员到主任科员几年晋级)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务员职级晋升标准,欢迎大家分享。

公务员职级晋升标准1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执行。其中,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最低任职年限条件为:

(一)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和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

(二)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

关于公务员职级晋升的其他规定。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职级后,原级别低于新任领导职务、职级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已在新任领导职务、职级对应范围的,除晋升一级、三级调研员和一级、三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外,在原级别的基础上晋升一个级别。

公务员累计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以在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公务员职级晋升标准2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第二级正处级、副处级巡视员职务晋升四年以上的;

第二级检查员每级晋升4年以上;

晋升为一级研究员,应当担任县级正职或者二级研究员三年以上;

晋升二级研究员,三级研究员2年以上;

晋升为三级研究员的,应当担任县级副职或者四级研究员满两年;

一个四级研究员的晋升应至少两年担任任何级别的科长;

晋升为第一级科长的,应当担任乡科长或者二级科长二年以上;

晋升为二级总参谋长时,担任三级总参谋长至少2年;

提拔三级科长的,应当担任乡科员副科长或者高级科长2年以上;

科员以上的,晋升为主任二年以上;

晋升为一级职务的,应当担任第二级职务满两年。

公务员要在职级内逐步晋升。晋升不是达到最低工龄的必要条件,也不能简单地按资历排序。公务员晋升所需工龄的.年度考核结果应当达到称职水平以上。在此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优秀者,其使用年限缩短半年;年度考核结果基本合格或不确定的,该年度不计入晋升工龄。

公务员职级晋升标准3

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首次确定职级按照有关规定套转。

新录用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的职级。

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调任的人员,按照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其原任职务、调任职位和工作经历确定职级。

机关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确定职级。

公务员晋升职级的基本资格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

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

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

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

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

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公务员应当在职级职数内逐级晋升,晋升职级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其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

公务员根据所任职级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享受所在地区(部门)相应职务层次的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待遇。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按照就高原则享受有关待遇。

公务员晋升职级,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

公务员因公出国出差的交通、住宿标准以及办公用房标准等待遇,不与职级挂钩。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职务工资会有变化,规范津补贴也会有变化,如果是跨了一个级别晋升职级,比如从三级主任科员晋升到二级主任科员(副科晋升到正科),或者是从一级主任科员晋升到四级调研员(正科晋升到副处),其级别工资还会有所变动,甚至是个别与级别挂钩的津补贴也会有所提高。因此,在不能晋升领导职务的情况下,晋升职级也是一种提高待遇的办法。想通过晋升职务提高待遇的公务员还是很多的。

对于怎么晋升职级的问题。原来从2015年1月起在县以下机关进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时候,县以下机关的公务员只要任职年限到了,组织人事部门就可以去进行测评、考核了,如果考核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就可以按程序审批晋升职级了。 这种晋升,没有职数的限制,晋升的时间也可以是从到了年限的时候算起的,不需要有人推荐,到了年限就可进行晋升。虽然也有考核程序,但那种考核比较简单。如果没有太大的问题,都是可以晋升的。几乎就是相当于到了年限就能自然晋升。不过这样的晋升办法,已经于2019年6月起不实行了。

现在的职务与职级晋升办法是从2019年6月起施行的。现在要晋升职级,先要看所在机关有没有这个职级的职数,没有职数空缺,再怎么先进,也是没有办法晋升的。如果有职数空缺,然后还要看拿不拿出来晋升,组织人事部门制不制定晋升办法,启不启动职级晋升的程序。由于有职数的限制,开展晋升后,能不能晋升你,那还要看考核的情况,也会像提拔领导干部一样,看有没有领导推荐你,也就是有没有一定的关系。这种晋升,既需要满足年限的要求(这个要求很低了,一般只要两年就够了,正因为条件低了,所以满足条件的人就多),又要满足能力的要求,还要满足其他方面的要求。

现在晋升职级,除了职级的职数限制以外,其晋升的要求是: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

工作需不需要,是个很灵活的词,也就是即使有职数,需要不需要启动职级晋升,那是要看情况,分析研究后才决定的。给谁晋升,那不是到了年限就晋升或者是年限长的先晋升,而是要根据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结合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的。也许是资历浅的先晋升,工作年限长的可能就不一定能晋升。这就有点像晋升领导职务一样了,需要进行认真的考核比较,从其中选出优秀者进行晋升。优秀的人怎么选出来的,那主要是伯乐选出来的,如果没有伯乐选你,那晋升就有点难了。做出点事情来,让伯乐看中你,晋升职级的概率就会大一点。

还有,一些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很多,职级晋升很激烈,你不一定有优势。这时,可以选择不在这个单位晋升职级,申请到空缺的职级职数较多、竞争压力较小的单位去工作,在那些单位晋升职级,也许就相对容易些。

以上是个人的见解,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会做人,会做事,能做事,会联系,会汇报,会处理关系,特别是领导关系,会总结,当然还有很多,只能由你慢慢在工作中总结。

以正常大学毕业生为基准,第一年为实习期,第二年科员,科员满三年可以晋升四级主任科员,两年后晋三级主任科员,再两年二级主任科员,再两年一级主任科员,再两年四级调研员,再两年三级调研员,再两年二级调研员,再两年一级调研员,再三年二级巡视员,再三年一级巡视员。

以上的前提是有职数,而且组织考虑并不是到点就升。一般县里,一级主任科员就到头了,市里大部分人可以退休时四调,市直部门一把手运气特别好的二巡,运气好的一调。

另外,三级主任科员、一级主任科员、三级调研员、一级调研员、巡视员一般都是实职领导兼任。

谢邀!简单说说,仅供参考。

——先定级:公务员入职以后有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定级,其中大专26级科员,本科25级科员,硕士24级四级副主任科员,博士22级二级主任科员。

——再晋升。定级后,年度考核称职,每两年晋升一个级次。其中,每有一个年度考核优秀,缩短半年。

——关于职数。科员没有职数限制,到年头就可以晋升。二巡、一至四级调研员、一至四级主任科员数量不能超过单位编制总数的1%、20%和60%。其中,

一、二级调研员数量不能超过一至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一级调研员数量不能超过一、二级调研员总数的50%。

一、二级主任科员数量不能超过一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综上,对于没有职务的普通公务员来说,县级以下,一级主任科员就是天花板;县级以上,一级调研员就是天花板。

公务员晋升的条件

 公务员晋升条件侧重对公务员素质提出要求,主要包括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等。《干部任用条例》明确规定了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这也是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基本条件,也是将来制定职务晋升法规的主要依据。

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

(2019年12月23日中央组织部制定 2020年3月3日发布)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设置和管理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和保障机制,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设置和管理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中国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遵循依法、科学、规范、效能的原则。

第三条 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实施公务员管理,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第四条 公务员级别由低至高依次为二十七级至一级。

第五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城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司局级副职对应十七级至十一级。

第六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与职级的设置、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对应的最低职级、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确定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在规定的领导职务、职级序列和职数限额内,按照有关任职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八条 晋升、降低领导职务、职级或者调任、转任以及因其他原因需要明确领导职务、职级的,按照拟任领导职务、职级任职条件等确定。

第九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执行。其中,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最低任职年限条件为:

(一)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和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

(二)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

第十条 公务员级别应当根据其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资历确定。

第十一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职级、级别的确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通过面向社会选拔、调任等方式进入机关的公务员,其级别按照新任领导职务、职级,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参照机关同类人员确定。

第十三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职级后,原级别低于新任领导职务、职级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已在新任领导职务、职级对应范围的,除晋升一级、三级调研员和一级、三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外,在原级别的基础上晋升一个级别。

第十四条 公务员累计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以在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第十五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后的级别确定,以及公务员因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受到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受到处分应当降低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公务员受到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处分等,遇有影响期且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晋升的情形的,不晋升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

第十七条 公务员级别的确定、晋升,按照管理权限,由决定其领导职务、职级任免的机关批准。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设置、确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对不按照规定的职数要求、资格条件及程序等设置、确定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不予批准或者备案;已经作出的决定一律无效,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予以纠正。

第二十条 对违反规定进行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确定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职务、职级的设置和管理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4月9日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附件三《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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